【寻味中华】嗜葱山东人,凡美食处皆有葱香******
中新社济南1月10日电 题:嗜葱山东人,凡美食处皆有葱香
作者 李明芮
吃葱,对山东人来说乃一幸事。在山东,从商超到市集,凡有美食处,皆葱香弥漫。
《后汉书》中记载,有人宴客“设麦饭葱叶之食”,客人拒吃,更置盛馔后乃食。想必其客不是山东人,待客之葱也不是章丘大葱,席上或许还缺了一盘蘸酱。
连续种植大葱30余年的王金村村民苗发勇,是当地颇具名气的葱农,曾培育出2.532米的“当代葱王”。梁犇 摄葱在人为,吃起葱来,也各有各法。蹲在街边,持一尺多长的大葱,蘸勺豆瓣酱,再裹张大煎饼,一口咬下……坐在店里,用乳白翠绿的葱丝,蘸上甜面酱,配着烤鸭薄饼,咬上一口,美哉妙哉……
《管子》载:“桓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布之天下。”而今,大葱之于山东人,就如辣椒之于四川人,是民众餐桌上的美味,更是舌尖上的“乡愁”。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在给父亲的一封信中提到对山东大葱的思念,甚至还为大葱写了一首打油诗:“韭菜炉包肥肉丁,白面烙饼卷大葱。再加一碟豆瓣酱,想不快乐也不中。”
据明朝嘉靖九年《章丘县志》记载:“葱以产女郎山者为最”。作为“葱中之王”,章丘大葱堪称一绝,其核心产区在当地女郎山西麓乔家村、马家村、王金村等一带。连续种植大葱30余年的王金村村民苗发勇,是当地颇具名气的葱农,曾培育出2.532米的“当代葱王”。
苗发勇查看大葱长势。梁犇 摄“夏季多雨湿润,冬春季干旱的气候,最适于大葱生长发育。章丘大葱的灌溉水源是发源于百脉泉群的绣江河,水质清纯。”苗发勇告诉记者,章丘大葱宜生吃,甜、脆、嫩,葱白长,葱叶少。深开沟、高培土是保证高葱白的关键栽培措施,经多代提纯复壮获得的“大梧桐”等品种最佳。
“肤白貌美”的葱白、碧绿鲜嫩的葱叶,章丘大葱是嗜葱人口中不可多得的佳品。中国著名作家老舍在《济南的大葱》一文中说,“济南的葱白起码有三尺来长吧……鲜,白,带着滋养生命的乳浆!”葱白是一层层的,可以剥开,“看见这些纹儿,再看看馍馍,你非多吃半斤馍馍不可。人们常说——带着讽刺的意味——山东人吃的多,是不知葱之美者也!”
据《章丘县志》记载,“大明嘉靖九年庆,女郎仙葱登龙庭,万岁食之赞甜脆,葱中之王御旨封”。早在明嘉靖年间,大葱就从贫贱之食,成了贡品。时至今日,葱烧海参不仅上了国宴,大葱还成了伴手礼、国礼。
2014年,章丘大葱亮相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晚宴;2020年,章丘大葱以2.532米的长度获得“世界最长的葱”吉尼斯世界纪录。
葱油、葱酱、葱花蜂巢蜜……雅作俗时俗亦雅,如今在山东,万物皆可融“大葱”。大葱包容但不失个性,接地气但不失大气,够味儿、带劲儿。(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