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钢轨打磨 蓝志金 摄
11日零点07分,随着命令的下达,作业人员抬着打磨机快速进入作业场地。随即,钢轨打磨声划破宁静的夜空,砂轮与钢轨面摩擦出飞舞的“钢花”,工长郑立和工友们投入紧张的钢轨打磨作业。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钢轨打磨 蓝志金 摄“高速、高频次的动车组车轮与钢轨形成的撞击和摩擦,时间一久,很容易产生波浪形磨耗,以及鱼鳞纹等病害。病害加重,就会引发晃车,从而影响旅客体验。同时,及时打磨钢轨、消除病害,还能够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节约成本。”郑立介绍说。参加工作多年的郑立,不仅打磨经验丰富,有效消除钢轨病害,还能把误差控制在0.1毫米之内。
作为钢轨“整形师”,郑立和工友们在每组道岔打磨前,都要完成钢轨轮廓采集、钢轨光带调查、道岔硬度测量等7道工序。“我们每次作业,打磨角度都很小,只能增加2度左右,而且每次打磨的矢度也要控制在0.1毫米内。”打磨完成的轨面犹如明镜般光洁滑润,用手摸起来顺滑,还有一丝温热,那一束束升腾而起的火花,是他们对平安春运最走心的表达。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钢轨打磨 蓝志金 摄郑立和工友们在150分钟内,一寸寸地移动,确保打磨精准。雨水浸湿了衣裳,身上微冷,但他们的心是火热的。“我们不怕苦、不怕累,关键是能保证线路安全畅通,我们的付出就很值得。”郑立擦擦额头上的雨水,开心地说。(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